2020年新年伊始,生態環境部發布了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》以下簡稱“名錄"。
該名錄于2019年12月20日施行,2017年7月28日原環境保護部發布的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》同時廢止。
分排污許可重點管理。簡化管理和登記管理3類
根據名錄第二條。國家根據排污物的企業事事業。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下簡稱排污單位。
污染物產生量、排放量、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等因素,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、簡化管理和登記管理。
對污染物產生量,排放量或者對環境影響程度較大的排污單位,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;
對污染物產生量,排放量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較小的排污單位,實行排污許可簡化管理。
對污染物產生量,排放量或者對環境影響程度很小的排污單位,實行排污登記管理可。
實行登記管理的排污單位,不需要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,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填報排污登記表,
登記基本信息、污染物排放去向、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
“年產1萬噸及以上涉及改性的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"被納入簡化管理,其余中空吹塑行業被納入登記管理。
名錄依據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》GB/T4754-2017劃分行業類別,共分為51大類別,112個行業。
塑料制品業被劃分在第24大類別,第62個行業中,其中“塑料人造革、合成革制造”被納入重點管理;
“年產1萬噸及以上的泡沫塑料制造, “年產1萬噸及以上涉及改性的塑料薄膜制造、塑料板、管、型材制造、
塑料絲、繩和編織品制造、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、日用塑料品制造、人造革制造、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"
被納入簡化管理;而除上述兩類外的其他塑料制品被納入“登記管理"范疇。
另,跟據名錄第六條,同一排污單位在同一場所從事本名錄中兩個以上行業生產經營的,申請一張排污許可證。